第四章
《乘法有兩種定義法》


從理論上講,乘法有兩種定義法,一種是以集合為基礎概念,另一種是以加法為基礎概念.求幾個相同加數的和的簡便運算,叫做乘法。

在邏輯上對乘法的概念的定義有其獨特的要求:這個要求是什麼?
以集合為基礎概念。

如果完全以集合為基礎,乘法就由三部分構成:基本元素,與基本元素之間的和形成的集合元素,自然數本身是邏輯的集合。就是說,自然數是作為由三生萬物生成的邏輯元素本身的集合概念使用的。所以,在算術中,乘法代表了邏輯的集合概念。

在這個層面上,我們會不會立刻聯想到九九乘法表和原始邏輯圖的直接關係呢?這與常識中乘法運算顯然有了很大差別。這個差別可以在元邏輯圖中以一種特別清晰特徵顯示出來,它就是九九歌!九九歌本質上顯示給我們的不是自然數與自然數之間的集合關係,而是自然數內在的邏輯事實。

反過來說,有一些自然數貌似平方數,可在邏輯上,它們卻與平方數無關,可是,他們阿拉伯數位的符號形式完全相同,如果不在原始邏輯圖上討論,任何一個人,包括高明的數學大師都是無法斷定的。這是數論通常不被人們理解, 學習數學中很艱難的事情。

諸如,1,11,21,31,41,51,61,71,81,這九個自然數,表達的邏輯集合的概念是:一一得一,二二得四,三三得九,四四十六,五五二十五,六六三十六,七七四十九,八八六十四,九九八十一。

其意義是“邏輯元素自身與自身的組合”於是可用阿拉伯數字形式寫成:
1×1=1,2×2=4,3×3=9,4×4=16,5×5=25,6×6=36,7×7=49,8×8=64,9×9=81。

而這樣的寫法卻很容易造成自然數與邏輯運算上的誤解。邏輯上這裡的“積”是“平方”,什麼是平方,平方即一個邏輯元素自身與它自身的集合(組合)。就是說,這裡的“邏輯平方數”與自然數不僅概念不同,其“數”也是不同的:
1,11,21,31,41,51,61,71,81,這九個自然數的位置上,恰恰表達了
12,22,32,42,52,62,72,82,92,邏輯正方“”這條正方形的對角線:這裡化分出數如同自然發生的那樣“顯隱”特徵:將“一”這個數分出了“陰陽”,結果,八十一個自然數構成,變成了兩個九九八十一歌,一個正方邏輯圖變成了兩個直角三角形的“合”。這本身就證明瞭乘法概念與邏輯元素的關係非同一般:乘積法則的邏輯等價意義。這也說明在四則運演算法則為什麼必須規定“先乘除後加減”的運算次序:這是邏輯所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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