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之法 什麽是數?
引子:數之法提出的思考
組成“數”的斷符元素從何而來?
從不可數到可數
從八十一方圖開始幷結束
原来如此!九九歌就是邏輯的數語
数学如何发展了逻辑?
邏輯“分合”形數
九九八十一方圖的邏輯依據
關於“一”的非語言形式
老子是最偉大的數學家
等級與次序即“數自身”
秩序即“數自身”事實始終的統一
如何看待傳統的三段論邏輯
元邏輯與素數的關係
自然结构与逻辑关系构造出来
自身獨存性的理性意義
《零與空集》
前面我們看到了零在邏輯上的位置是外於個位數的,它首次出現在自然數的排列的第九位的“九”之後,第十一位置之前,顯然“零”是個位數上“最大”,十位數上“最小”的一個數。基於這個基本邏輯事實,在十進位自然數系中,“零”不是自然數的“起始”數,“零”是自然數列中十進位制的十位數的“起始數”又是個位數上的“終止”數。“零”這個數具備二元特徵。這使得我們不能簡單的定義它。
在中國原始邏輯構造中的“零”的“空集”概念不是由自身決定的,而是通過與其它數的結合形成“位置”和結構以及運算單位(不同的進位制度)等等複雜關係,因此,在原始邏輯圖中顯示的排列次序上看,零不再是“空集”,而是自然數 10/12,20/22,30/32,40/42,50/52,60/62,70/72,80/?。 它們的邏輯意義是: 2×1(10),3×2(20),4×3(30), 5×4(40)6×5(50),7×6(60), 8×7(70),9×8(80)。 幾何意義則是 [n(n+1)= 2∆6 ]
可見,三角形數的概念是從“零”以後開始形成的,它們將是幾何學度量關係終極概念,其深遠的意義完全超出了“數學形式”而進入描述空間結構的哲學範疇。 “零”的概念與“一”的概念,正如老子“有無相生”“有生於無”的自然哲學基本觀念,成了數學中的最初始的和終極數:“一”代表著所有“有”實形質存在,“零”代表著所有“無”實形質存在:有和無,一虛一實,一黑一白,一顯一隱,一明一暗,一陰一陽,一先一後。。。這樣最簡單的自然規律,到了數理邏輯這裡,形成了“對待的”的相生關係。它們以“數”的形態顯現,有無相生並存在邏輯結構裡。這樣五行數學在本質上具備了超越數學本身的特徵,這個超越表現在邏輯的語言中,使得數學有了描述"無形式存在",證明"無之存在"的發言權。邏輯結構不同于自然現象,看不見的無實形質存在,在數理這裡都成為看得見的實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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