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之法 什麽是數?
引子:數之法提出的思考
組成“數”的斷符元素從何而來?
從不可數到可數
從八十一方圖開始幷結束
原来如此!九九歌就是邏輯的數語
数学如何发展了逻辑?
邏輯“分合”形數
九九八十一方圖的邏輯依據
關於“一”的非語言形式
老子是最偉大的數學家
等級與次序即“數自身”
秩序即“數自身”事實始終的統一
如何看待傳統的三段論邏輯
元邏輯與素數的關係
自然结构与逻辑关系构造出来
自身獨存性的理性意義
《最簡單的非語言用途符號》
自變元邏輯:使用一組最簡單的非語言用途邏輯系統專用符號
這裡僅把它作爲一個構造元邏輯元素的可拆分的直觀圖形。 關於拆分,我們可以理解爲把這個三角形三個邊定義爲三個綫段。 自變元平面圖示 ![]() 三角形是一個“▲”狀的幾何圖像,把它三個邊“打開” 可用“斷開”“三分"等等方便的意思替代,總之,把它理解爲a)三分成由幾個b)可數的(這裏是六個)非語言用途的斷符的一個東西就可以了。 形式上就成了如下表達 a)拆自變元, ![]() b) 再拆分這三個爲 得一組最簡單的非語言用途邏輯系統專用符號。有了“數”和“幾何”雛形。 在這裏我們把老子的哲學語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用這樣的 ![]() 或許有人要問爲什麽要用非語言用途的概念元素符號替換自然語言呢?在前面已經使用排除法,把與它相關的兩個概念“道”與“萬物”排除在一二三的定義之外,並且從原始思維角度,做了一個消除語意的交代以後, 我們發現才是唯一符合數理邏輯要求的“純”形式。非語言用途是其純粹的基本標誌。 為(杜絕任意的概念外延)避免想當然的抽象思維製造邏輯錯誤,我在這裡很小心的做了初步的轉換:非語言符號間接地用來表達概念元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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