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之法 什麽是數?
引子:數之法提出的思考
組成“數”的斷符元素從何而來?
從不可數到可數
從八十一方圖開始幷結束
原来如此!九九歌就是邏輯的數語
数学如何发展了逻辑?
邏輯“分合”形數
九九八十一方圖的邏輯依據
關於“一”的非語言形式
老子是最偉大的數學家
等級與次序即“數自身”
秩序即“數自身”事實始終的統一
如何看待傳統的三段論邏輯
元邏輯與素數的關係
自然结构与逻辑关系构造出来
自身獨存性的理性意義
《作爲數理邏輯基礎元素的自變元》
以往的數理邏輯僅僅提供了“邏輯的”數理符號,即形式,而這些符號的內涵缺乏簡單透明性,因而是有待完善的,不完備的邏輯形式。事實上,如果邏輯形式上不具備簡單性,邏輯概念就缺乏清晰性。結果導致本身構造複雜,推理系統無法形成統一規範。從邏輯推出數學中,明確自變元是邏輯基本元素,就是針對這個問題提出方法。
自變元直接發源於邏輯,由幾個簡單的組合形成,是構造“數”邏輯形式與內容 自身的。通常我們稱“自變體”, 三角形數,自然數,N元量的概念,諸多名稱實際上都在不同的著重點上描述“自變元”的自組織自相似性,也就是說,儘管在自然界它的實在性和虛擬性都很難以使用直覺確定,這些概念具有與自身等價意義。它的特徵是,用更少的概念和定理,但更爲深刻和一般化。 在數學中,自變元還是一種真實存在的“幾何單元”,分形艺术的本体。 事實上,數學中的自變元, 原始的概念幷非源于自然。而是起源於一個基於哲學根本問題的思考。 這一個基於哲學根本問題的思考是老子在《道德經》提出來的,也就是老子說的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僅用十二個字,奠定了構造概念的邏輯基礎:真值邏輯句子和真值命題的一般形式。迄今爲止,古今中外,沒有第二個哲學家超過老子!爲什麽?因爲,邏輯的基本形式的陳述以及構造邏輯的原始元素是先於語言構造的“非自然語言的”數之法則,《周髀算經》曰,數之法起于圓方,圓出於方,方出於矩。矩出於九九八十一。正是老子提出了這個九九八十一原始邏輯元素圖的構造法則:“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它是考察自變元基本概念的來源的理論依據。 自變元和數學保持著最親密的關係。這麽說是要強調一個基本的觀念,數學自變元的精確推理性遠遠超過思辨性語言。正如萊布尼茨所說: 世界上的所有事情, 都按數學的規律來發生。作爲概念構造元素,自變元形成具有自動模仿自然的完備機制。人們借助於作爲一個古老的邏輯數學概念“自變元”,構造出邏輯正方的基本形式,直接推出數學,回答什麽是自然數,這個全部數學基礎根本的問題。 |
上一页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