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秩序即“數自身”事實始終的統一》


秩序即事實始終的統一,秩序總是與一致性、連續性,確定性,反復性等相對穩定的有序狀態關係模式相聯繫。在發展變化的過程中的規則性、條理性,表現出結構特徵爲可預測性和恒定性一致,是一個統一的整體。

爲什麽數學和邏輯而不是語言和邏輯表達這個秩序?原始的數,闡述的就是排列秩序和度量關係的原理本身。
對數的描述自然有賴於一個符合邏輯的結構。秩序就是把最不可理解的轉化爲可以理解的。因其有序,自然就成了是可構想出來的最簡單的數學概念的實現。

這個自然法則是人類完成自身的演化的法寶,根據這個法則,我們就可以將所有不可視的存在,轉化為可視的存在,所有不可數的物質換算為可數的物質,所有不可治理的無序,整理地次序井然。反之,我還可以把世界的圖像放置於生命的圖像,將不可預料的演化為可預料的,外在的不可控制的演化為內在可控性質的,將敵我矛盾轉化為人民內部矛盾,敵我者,分合也。。。掌握這個法則,我們就會將所有的不可理解的複雜問題轉化為具備純粹理性的簡單數學理解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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