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數之法之源: 數的載體是它自己》


這個演繹系統謂之數之法之源:

1周髀算經》中國古老的數學天文經典,數之法,出於圓方,圓出於方,方出於矩,矩出於九九八十一。數之法,出於圓方,圓出於方,方出於矩,矩出於九九八十一。

《天符經》:一始無始。一析三,極無盡本。天一一,地一二,人一三。一積十钜。無匱化三。天二三,地二三,人二三,大乾合坤,生七八九。運三四,成環五七一妙衍。萬往萬來,用變不動本,本心本太陽,昂明。人中天地一一終,無終一。

數學藝術的實在,在於它提供一個簡單全息的事實的圖像。這個圖像在邏輯的初始很單純乾淨:9個數相等的均衡組合。
畢達哥拉斯學派認為36是前四個奇數 (1、3、5、7) 和前四個偶數 (2、4、6、8) 的和、 是最神聖數位。與通常人們認爲的整數分解完全不同,通過“一生二生三”建立的邏輯原圖,實際上是將“一”個這個“數” 在36元素基礎上更為細緻的分解爲648個邏輯元素,幷且648個邏輯元素組合成爲81個自然數。也就是說,在一個自然數“內部結構”中,能夠容納包含648個邏輯元素集合的81個自然數。

324個斷符在經緯中的分佈
108

108

108
1(36) 24 6 6
2(36) 15 15 6
3 (36) 15 6 15
4 (36) 15 15
5 (36) 6 24 6
6 (36) 6 15 15
7 (36) 15 6 15
8 (36) 6 15 15
9 (36) 6 6 24
9x36 = 324 4 x 27 108 = 3x36 22 x 33 108 = 9x12 2 x 6 x 9 108 = 6x18


我們發現這樣的分解結果是獨一無二的:數的存在既沒有“物質”前提,也不是“抽象的”, 它在生成自身的過程中保持了自身,發展了自身,完成了自身性的描述。數有獨特構造:自身性,就是說,數的載體是它自己。因此數是相等的又是可數的。

中國原始數學自身的形成証實:不用訴諸數學特有的原理,從邏輯可以推出數學,幷卻它自身就是完備的算術邏輯系統,能夠直接把數學還原爲邏輯。

它是如何實現這個目標的呢?

一)它用三個基本的符號來表達人類對自然的思考,這樣簡單的字元局限在有限數目之內(81)。
二)幷且使任何複雜的概念都可用這些簡單元素形成邏輯,依據相同的結構組合起來。
三)這些可稱爲自變元,必然是由自足的元素所構成。所謂的自足自變,是不依他物存在和不依他物而被認知的獨存性,它是他自己的全體與部分。

上一页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