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關於“一”的非語言形式》


於是,就有了 關於“一”非語言形式。“一”非語言形式自身不是集合,但可以是集合的一個元素的某種東西, 它的直觀性形式從邏輯上直接映襯其存在本質,展開了並記錄下和老子的思想完全一致的東西。它就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我們得到了一個可理喻機會: 通過一定地有序的行爲“步驟”,“一”成了我們可以把握的存在!在這裏它就是初始邏輯元素本身,是明確的,是可分析的概念或者概念元素及其組合形態了。

我認爲這是邏輯的構造者最完備思想特徵的體現。其自身性特徵要比符號邏輯更爲純粹,簡單,深刻,明確。它是形式的寫實, 是分析一切理性思維所必須共同遵守的客觀的思維邏輯的規律基礎

形式邏輯的規律是一切理性思維所必須共同遵守的客觀的思維邏輯的規律,它不是語言的規律,既不是自然語言的規律,也不是形式語言的規律。

非語言用途的符號有兩個基本的獨特功能:首先它作為記憶的載體,是以文體特徵出現的,具備文字記載性質,但不具備“說話”的形式和完備的語言功能。其次,它是用來記憶“思想”的一種特別方式。這裡與文字語言的區別在於它具備文字元號的外表,但不是文字。是一種思想規律的特殊記錄符號。由於它的記憶功能和文字形式等同于人類使用的語言書寫體,所以被直接理解為“語言”本身。

當用語言來表達思維的規律,邏輯學者總是避免不要由於語言含混而表達不確切,失去科學性,而选择它们。數理邏輯採用特殊記錄符號形式語言,無非是爲了確切性,不是要表達與傳統邏輯不同的邏輯規律。不同的數理邏輯學者往往採用不同的符號系統、不同的形式語言,不同國籍的學者還使用不同的自然語言,但所表達的邏輯規律卻是共同的。

上述 關於“一”非語言形式,從邏輯上展開了和老子的思想完全一致的東西,誘發了我對排列組合的極大好奇,開啓了我模仿的興趣:這自然是最有效的學習思想的方法。通过这种方法,我们发展了逻辑:进入了数学的大门。*實際上,與此同時,我們也從邏輯進入到了語言哲學領域。注意,(不是哲學語言,而是語言哲學,因為,哲學本身沒有自己的語言形式。哲學思考的形式語言是自然語言)。

語言哲學在原始邏輯中清晰地使用“非語言用途符號”作一階邏輯,表達思維本身的結構。其內涵是純粹的“數”,它與任何具體的類無關,也可以說,把所有類概念視為同類:可數的數。

如何進行整數的拆分?我反反復複地把“一”拆卸成 這個形式,幷解釋爲關於“一”非語言形式。這個貌似小孩子把玩具拆的七零八落的破毀遊戲規則行爲,帶來了發現規則的兩個可能的方法:

(1)排除了的語言形式和意義:我們無法使用自然語言給“一”個概念下定義了。

(2)如果非要說出來,唯一的可能而正確地答案就是反身定義:而這樣的定義是不符合一般自然語言習慣的。正如:問,人是什麽?答,人是人,問你是誰?答,你是你,問“一”是什麽,答一是一。。。

實際上這個既純粹又簡單的形式使得反身定義本身在語言上就失去了意義。

這正是邏輯需要的,是思維自身性特徵需要的:未定義和無法定義是“觀念”與“自然”共同的屬性。在觀念性概念構造的思維過程中, 要達到客觀性,將“觀念”與“自然”的相容性放置於首位,必須剔除語義潛在的歧義性,排除語言對邏輯結構形成的人為障礙。邏輯的這一非語言特性的發現並運用,實際上意味著我們從形式和內容上两个方面擺脫了自然語言的表達功能,自動進入了純數學領域。這就是數自身的自言自語的“語言”。

數自身的自言自語的“語言”不同于自然語言:數學語言不適用概念詞思考,他只用自身:數本身構造的邏輯。

上一页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