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組成“數”的斷符元素從何而來?》


根據老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這個最初的也是最終的 “觀念“ 。

我們完全無意識的“自然而然”的涉足到純粹的“數” “從無到有”的初始次序概念。

老子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從概念上分析;這個句子裏面同樣有五個概念詞:道,一,二,三,萬物。

從次序上分析:五個概念發生是有先後秩序的,我們說在最初“概念”具有了基本的“邏輯”形式:排列與組合。它是中國哲學分合觀念的數學化的起始形式,排列等價於“分”,組合等價於“合”。

從句子意義上分析: “生”是連接詞,表達了一種如同自然發生一樣地“邏輯”生成次序。一二三既是概念詞也是連接詞:連接詞“生”的衍生,。。。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在老子《道德經》的開篇第一章和第十一章,我們知道,“道”的概念在“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的邏輯秩序中,等價於(無實形之存在)“無”和(萬物之有實形之存在)“始”(簡寫即,道 = 無始)。 “萬物”的概念是“道”的對待,等價於(有實形之存在)“有”和(無實形之存在)“終” (簡寫即,萬物 = 有終)。

用否定法簡化這個基本事實:1)道不是一二三和萬物。2)在“道”與“萬物”之間有一二三個“數”。 一二三既是概念詞也是連接詞。 因此,道不是“數” 不是連接詞“生”,道也不是“萬物”的概念。由此我們進一步推出:道不是一,一不是二,二不是三,三不是萬物,依此類推,萬物也不是三,萬物也不是道。

通過排除法和否定法,獲得一種可能的減法結果是,我們所分析的對象從三個未知概念簡化爲一個未知概念:也就是說,在這個基本概念的否定過程裡五個概念化為一個概念,這就是:數。

這一步使我們離開“哲學”(有實形之存在和無實形之存在)和“物理” 學(有實形和無實形之萬物),而邁入數理邏輯的大門。
具體到老子句子中,“道” 是“哲學”, “萬物” 是“物理” 學。“數”就是一二三這三個數。

由於“數”是從“道”那裏來的,它必定具備“道”的特徵,而我們卻不具備判斷條件,無法判斷它們究竟指得是什麽。 “萬物”是從“數”那裏來的,它必然具備“數”的特性,在這一步上,我們可推出:對於數來說,萬物的一般屬性,就是其“可數性”。 基於這個判斷,我們知道“道”即不是數也不是萬物,所以“道”不具備萬物的可數性。

這裡我們愉快的看到了原先隱藏在“形而上的道”和“形而下的萬物”之間的數的是“中”性的,也就是說,數獲得了一個特有的獨立存在特徵:邏輯性。

什麽是 “數”?“數”的概念在失去了形而上的“道”和形而下的“萬物”的依賴性之後,意味著我們必須從數本身出發幷回到數自身的邏輯過程中尋找出路了。

根據上述分析以及我們掌握的九九邏輯數圖,我們獲得一種可能的判斷,關於“數”的定義和規律, 能從邏輯前提中推導,能通過其幾個可數的“數”諸如 一二三自身的一種可構造的組合來解釋或者證明。

因此很有必要以概念的自身性特徵爲基礎,從邏輯推出數學上,研究數的邏輯起源。這是對祖先如何獲得方圓規矩概念的回顧和考察。 實際上在思考過程中必然追究什麽是 “數”,自然數的本性是什麽這個原始問題。

這是整個數學一個基本的問題。

邏輯究竟從何開始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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