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

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

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

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用中之,方為

用中之,方為

用中之,方為

存在用,存在實


三十輻,共一轂,當中之,方為有車之用。 埏埴以為器,當中之,方為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為室,當中之,方為有室之用。 故有之存在以為利用,無之存在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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